从头条新闻恶意炒作看什么是带节奏
头条新闻12月12日发布了这样一条帖文,标题是《18岁小伙抢劫50元被判10年》。标题故意突出18岁,说明年轻,又不好说是未成年人。50元说明钱少,10年,暗示什么呢?判刑过重?
果然,不少网民被这条帖文的标题所忽悠,看看这些脑子里少根筋的网民是如何跟风评论的。还好,如果像某个知名网站专门有评论宝典的话,下面的评论区绝对又是黄灾泛滥。还好,毕竟也有头脑清醒者一眼就看出了头条的猫腻。
为何有网友怒骂头条新闻太无耻?原因很简单。看网友的评论:
如皋老猫:头条新闻这明显故意带歪节奏的恶意炒作。抢劫罪不论金额大小都构罪,别说50块,抢1块钱都有可能判死刑。判死刑的情形有:入户抢劫;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;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;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;抢劫致人重伤、死亡;冒充军警人员抢劫; 头条新闻这些新媒体现在是惑乱與论,关键时候必将祸乱国家政权。若不依法从严治理,早晚必成谣患!
天中捕快:真不知道#抢劫50元被判10年# 这个话题有什么讨论的?把抢劫50元和判刑10年拿出来做对比,这本身就不是对等的概念,作为严重暴力犯罪的一种,抢劫的数额和判刑的结果并没有太大关联,抢劫行为本身的社会危害性才是刑期的关键!抢劫是重罪,是严重暴力犯罪之一,这种犯罪形式不仅侵害群众的财产权,更严重的是对人身权的侵害,必须依法严惩。想起了一句话:去奸之本,莫深于严刑!
一枚网络钉子:入室抢劫还实施暴力,这是严重犯罪!媒体为博人眼球刻意制造反差是极不负责任的!
壶途禅心:建议新闻媒体、自媒体发布涉法律新闻时先学习一下,这样博眼球的标题党只会误了你的前程
这样的新闻标题,不禁让我们想起了这些标题:
拘留的原因明明是因为暴力阻碍执行职务,这个标题让人以为只是因为向民警要求出示执法证就被拘留。题外话就是:警察真黑,中国司法真黑。
带有性暗示的标题,只能说明小编内心的龌龊。
故意不提是国家法律保护的濒危物种
甚至还有因为标题起得好而被立功的